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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G车主注意,大严查来了!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9日       供稿:张家口晚报       编辑: admin       浏览: 344次

交警部门统一行动

严管重点车辆,严查重点违法

各个路口、路段大严查…

全市交警大严查

自即日起至2021年春运前,河北高速交警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重点时段 每月5日、15日和25日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每周五全省“周末夜查”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日;每日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为常态夜查时段。

  重点车辆 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货车(含黄、蓝牌全部车型),七座以上面包车,超载超限车辆
  重点违法 出入口随意变更车道、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不系安全带、酒醉驾、涉牌涉证、客货混装等十四类重点违法。
  重点部位 已排查尚未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近3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路段;近3年因团雾或路面结冰发生过死亡事故的路段;近3年发生穿越中央护栏事故的路段;互通立交、隧道、桥梁、急弯陡坡、长下坡等危险路段。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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