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件事12月31日前需完成!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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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大家还是核对一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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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如下图1、图2:
② 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3、图4:
③ 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5、图6: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 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如下图7、图8: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02)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03)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9、图10:
(04)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下图11、图12:
(05)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上图11、图12。
网页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② 如您未曾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 2021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您可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一【扣除年度】选择“2021”点击相应扣除项目进行填报。
(01)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02)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查看”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如需修改基本信息,可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
(03)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04)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进行填报。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直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填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