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一地人民政府最新通告
关于优化城区路段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着力建设安全文明、畅通有序、洁净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将部分路段纳入城区秩序优化管理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范围
1. 钟楼大街(柳川河桥至长平北路)
2. 胜利路(宣化北高速路口至胜利桥)
二、管理时段
全天候
三、具体要求
(一)市容市貌方面
1. 无占道经营、店外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2. 无擅自堆放物料,私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影响市容行为;
3. 户外广告牌匾、画廊、橱窗等内容健康,无乱贴乱画、私设乱设广告标语牌、落地灯箱等行为。
(二)交通秩序方面
1. 机动车无违反禁止标识标线,随意掉头行为;
2. 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无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行为;
3.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4. 机动车无违章停车行为,非机动车在施划标线区域内停车,车辆摆放整齐有序;
5. 无其他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各类行为。
(三)环境卫生方面
1. 路面保持洁净卫生,无遗撒、泥土等堆积物,无白色垃圾、烟蒂、积水等杂物,下水道保持通畅;
2. 便道无宠物粪便;
3. 绿化带、树坑内无积存垃圾;
4. 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无外溢、无污渍;
5. 生活垃圾定点投放,环卫公司定时集中清运。
四、管理措施
即日起,城管、交警、交运等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自身职责,严查、严管、严处各类违规行为,请沿线各街道、社区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动员广大商户和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和道路交通方面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城区路段优化管理相关工作。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朋友拨打电话338021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提出意见建议。
您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政府努力的方向,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同向,共建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