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河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事关暑期学生安全→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供稿: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编辑: KXTglyzjk       浏览: 46次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驻冀部委属高校,省属高校、中职学校: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学生溺水等事件教训,扎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特别是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属地水利、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水域管理职责,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开放水域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以农村地区学校、村庄周边水域为重点,摸清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到位。要落实好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的“四个一”建设要求,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在事件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


加大水域巡查防控力度


  暑假期间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全面加强辖区水域安全监管,开展常态化巡查,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重点水域、重点时段要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确保险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做好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要协调属地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紧盯学生涉水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针对性强化动态巡查管控,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演练,切实提升水上救援反应能力与施救水平。


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村镇、社区在主要交通路口、周边水域、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设立预防溺水宣传板报、墙报等,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流动宣传车、大喇叭等传统方式及“两微一端”新媒体,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剖析典型事件案例,讲解防溺水和救援知识,形成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要会同民政部门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鼓励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定期发送防溺水公益短信。各中小学校要每周至少一次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家长进行防溺水提醒和警示,教育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求,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确保提醒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家长、每一名学生。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引导和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压紧压实防溺水工作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有关工作机制,强化检查考核问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亡事件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细化完善学生溺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善后处置、舆情管控等工作。暑假期间,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不定期抽调业务骨干,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溺水事件多发地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随机暗访,并进行全省通报,推动各地举一反三,及时补足短板漏洞。


河北省教育厅

2024年7月3日

       
张家口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313-12345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西大街16号      邮政编码:  075000
备案号: 冀ICP备16018446号      冀公网安备 13070902000256号       技术支持:河北云谷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时间1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