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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最新通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9日       供稿: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编辑: KXTglyzjk       浏览: 129次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行政区域的空中安全,防止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对“低慢小”航空器采取临时飞行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3月12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全域

  三、管制对象

  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四、管制措施

  (一)管制期间,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和施放活动,禁止违规销售各类空飘物、系留气球。

  (二)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违规飞行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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