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张家口主城区增设11条夜间允许停车路段!
关于在张家口市主城区部分道路
设立夜间允许停车路段的通告
一、允许停车路段范围
1.滨河北路 (清水桥至解放桥);
2.滨河中路 (清河桥至商务桥);
3.滨河南路(工业南桥至纬一桥):
4.钻石路(铁道西街至盛华大街);
5.古宏大街 (西沙河路至明德北路);
6.光中街(西坝岗路至清水河中路,由东向西方向);
7.清水河南路 (盛华大街至朝阳大街);
8.清水河南路 (清苑街至旧 110国道口);
9.中兴路 (盛华大街至永兴大街);
10.中兴路(朝阳大街至站前大街);
11.清水河北路 (解放桥至清园桥);
二、允许停车时间
每日20:00至次日7:00。
三、停车要求
(一)划有停车位的路段,按箭头方向停在停车泊位内,未划停车泊位的路段,车辆必须紧靠车行道右侧单排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
(二)距离交叉路口 50 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 (站) 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 30 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车辆以外,不得停车。
(三)停放在便道上的机动车辆,便道上施划有停车泊位的按箭头所示方向规范停放在泊位内,泊位以外便道禁止停车;便道上没有施划停车泊位但便道较宽阔,具备临时停车条件的,机动车在不占压盲道、不挤占消防及应急救援通道、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顺序停放;禁止车辆一部分占用便道,另一部分占用车行道停车。
(四)车辆停放必须放置挪车电话标识牌,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挪移的,应立即无条件挪移到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