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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防疫紧急通告!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5日       供稿:张家口日报       编辑: admin       浏览: 300次
阳原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从严从紧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降低聚集性活动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完善管控措施,严格精准防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婚丧嫁娶活动管控措施。一是对确需举办的,要尽可能缩小规模,劝导张家口市以外人员非必要不来(返)阳原。二是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避免因婚丧嫁娶活动造成人群聚集,带来疫情传播风险。三是举办人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相关工作。四是殡葬服务机构和婚姻登记场所,在正常开展业务时要完善并落实预约、分流引导、分时段进出等办法,最大限度减少进入人员,进入人员务必佩戴口罩;所有进入人员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情况。

二、科学规范管理,落实报备审批
(一)提前报备。疫情期间,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举办活动的个人要提前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村(居)委会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操办。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还需向所在单位报备。同时,宾馆、酒店、餐饮、殡葬等婚丧嫁娶活动承接方要落实主体责任,务必提前向属地村(居)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活动报备。
(二)登记备案。举办人要如实提供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的具体事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数量及个人信息等内容,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单位要详实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活动的承接方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如实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落实测温、四码联验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闭环管理。村(居)委会要对辖区村(居)民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进行监管,派出专门人员全程跟管,提出防控要求,监督落实人员健康、食品安全、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劝导,对不配合疫情管控等相关规定的,上报所在乡镇(街道)防疫办处理。活动结束后,举办人要将实际参加人员情况、参加人员核酸检测证明等向村(居)委会和单位如实报告。乡镇(街道)及时对辖区内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报备登记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完善登记台账,留存档案,定期报防控办备案。

三、广泛宣传引导,推进移风易俗 要充分利用网媒、纸媒、大喇叭广播、宣传标语、提醒函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举办婚丧活动要从速从短从简,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主动靠前服务,劝导群众转变观念,推进移风易俗。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文明节俭办婚丧,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影响带动身边亲友、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县防疫办2022年4月14日



沽源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从严从紧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降低聚集性活动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完善管控措施,严格精准防控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婚丧嫁娶活动管控措施。一是对确需举办的,要尽可能缩小规模,劝导张家口市以外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沽。二是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避免因婚丧嫁娶活动造成人群聚集,带来疫情传播风险。三是举办人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相关工作。四是殡葬服务机构和婚姻登记场所,在正常开展业务时要完善并落实预约、分流引导、分时段进出等办法,最大限度减少进入人员,进入人员务必佩戴口罩;所有进入人员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场所码、健康码和行程卡。


二、科学规范管理,落实报备审批

(一)提前报备。疫情期间,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举办活动的个人要提前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村(居)委会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操办。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还需向所在单位报备。同时,宾馆、酒店、餐饮、殡葬等婚丧嫁娶活动承接方要落实主体责任,务必提前向属地村(居)委会进行活动报备。

(二)登记备案。举办人要如实提供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的具体事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数量及个人信息等内容,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单位要详实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活动的承接方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如实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落实测温、四码联验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闭环管理。村(居)委会要对辖区村(居)民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进行监管,派出专门人员全程跟管,提出防控要求,监督落实人员健康、食品安全、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劝导,对不配合疫情管控等相关规定的,上报所在乡镇(街道)防疫办处理。活动结束后,举办人要将实际参加人员情况、参加人员核酸检测证明等向村(居)委会和单位如实报告。乡镇(街道)及时对辖区内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报备登记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完善登记台账,留存档案,定期报防控办备案。


三、广泛宣传引导,推进移风易俗

要充分利用网媒、纸媒、大喇叭广播、宣传标语、提醒函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举办婚丧活动要从速从短从简,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主动靠前服务,劝导群众转变观念,推进移风易俗。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文明节俭办婚丧,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影响带动身边亲友、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沽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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