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宣化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宣化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全国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特点,我省相继有地市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宣化区网信办、宣化公安分局就依法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提高信息甄别能力。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微信群、朋友圈及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非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等信息,要仔细甄别,不随意转发;发现不实信息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公开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三、坚决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尊重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让互联网信息传播管理有法有规可循,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务必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时刻保持冷静理智,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抗击疫情,人人有责。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
投诉举报方式:
宣化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3—3238862宣化公安分局:110
举报邮箱:xhqbxzs@126.com
宣化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