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供电公司退费通告!
张家口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关于已销户用户办理退费的通告
为加强电费账务管理,规范销户客户结余电费退费,保障电费资金安全,维护电力客户权益,按照《国网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公司会计基础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自2021年11月起,张家口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开展已销户但仍有电费余额用户(明细见附件)的退费工作,请有办理退费需要的用户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属地供电所办理。
一、办理退费所需资料
(一)个人用户
(二)政企客户
二、退费办理时限
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通告送达,在通告送达满三年(2024年11月4日),仍未联系属地供电所(桥东所8694843;桥西所8694288;老鸦庄所5900034;姚家庄所4568852;沈家屯所5911386;东窑子所8160050;大户所8694455)进行退费的用户,视为放弃结余电费债权,届时供电公司不再受理相关退费申请。
特此通告
张家口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3日
张家口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已销户用户公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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