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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主城区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8日       供稿:崇礼交警大队       编辑: admin       浏览: 289次

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崇礼大队

关于在主城区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公告 


随着冬奥会临近,城区道路基础建设工作逐步完工,交通设施功能也同步恢复正常,为全面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有效减少城区道路拥堵,努力创建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行为,整治交通堵点、乱点,促进崇礼主城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通行能力明显提高、拥堵现象得到缓解、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区域

崇礼主城区裕兴路、长青路、迎宾路、希望街、南新街、永辉超市路段。  


三、整治重点

城区道路提升完工后,裕兴路、长青路、迎宾路、永辉超市路段已经取消原有停车泊位(希望街、南新街继续不保留停车泊位),对驾驶机动车在上述路段违法停放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一百元罚款,记三分的处罚。


四、整治措施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摒弃陋习,倡导文明交通。凡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对围攻、谩骂、殴打执勤人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公务车辆和军警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除依法处罚外,将抄告所属单位及纪检监察机关。


五、本公告自7月1日起执行 


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崇礼大队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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