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园),相关民办中学:
2021年暑假将至,为安排好期末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崇礼区、万全区及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暑假40 天,自2021 年7 月23日起至8 月31 日止,9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暑假33 天,自2021年7 月23 日起至8 月24 日止,8月25日正式上课。上述七区以外的其它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实施计划(试行)》、《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假期在13 周内(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安排,普通高中学校假期在11 周内(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安排。所有学校都要通过家长会、家长通知书等形式明确告知学生家长本校2021年暑假的起止时间。二、认真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实施计划(试行)》的规定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压缩教学课时;要按照学期初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进行期末复习、考试;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评定学生学期成绩,认真填写学籍档案、义务教育档案等有关内容。三、规范布置假期作业。各学校要落实好教育部“五项管理”规定,加强暑假期间作业管理,引导学生在假期期间用好手机、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落实《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假期作业的通知》(张教基字〔2019〕208号)和《张家口市教育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张教基字〔2021〕130号)要求,适当增加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要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的原则,学校在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前,教学研究部门要提前研究家庭作业的数量、内容、形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合理布置假期作业。班级可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进行适量微调。四、严格执行“禁止中小学假期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各县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假期的休息时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活动,实行净校管理。学校除按规定安排值班人员以外,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任何集体活动。
各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准利用暑假时间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租用校外场地举办各种名义的有偿补习班组织学生变相补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办学、谁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学校实施有效管理。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向社会公布本地中小学假期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暑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举报。对于举报事项要认真记录,及时查证,不得推诿搪塞。
五、切实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暑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要严格落实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的留存备案制度;要采取有效方式告知家长要在假期中承担起安全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家长负责学生脱离学校教师管理时段的安全;切实做好针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部位监管、值班备勤等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六、统筹做好暑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加强师生疫情防控的教育引导,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假期期间师生的流动管理,劝阻师生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做好假期期间的疫情防护工作;做好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坚持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放假后、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均要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七、严格假期值班制度。要安排好学校值班,领导要带好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确保电话畅通。
各县区的暑假工作安排、负责监管假期补课的领导、科室及举报电话,市直各学校的假期值班表(包括值班室电话及值班地点)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561035,邮箱:zjkjjkgk@126.com。
张家口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