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公开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和举报渠道的公告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向社会公众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张家口市检察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监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检察监督中执法、司法不规范;
8.检察队伍“庸、懒、散”等作风问题。
二、监督原则:
为便于线索核查,请广大干部群众实名举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09;0313-2023885;0313-8080932
2.登录网络:
请登陆12309中国检察(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留言举报,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3.邮寄:
请将举报材料邮寄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豁子6号张家口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075000
四、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张家口市公安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整治,现将张家口市公安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开,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重点整治内容
(一)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
(三)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四)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五)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六)违规查封、扣押、冻结问题;
(七)“枪车酒赌毒密网”问题。
监督方式
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虚心接受广大市民朋友的意见、建议,如您有宝贵的意见、建议,可拨打举报电话或致信专用邮箱,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投诉举报原则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举报人恶意虚假举报、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举报电话:110,12389
2.举报信箱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东大街16号 邮编:075000
3.受理举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张家口市公安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