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利企更进一步!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三十九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特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三十九条措施》,进一步提升审批质效和服务质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一、降低民营企业准入准营门槛
优化再造民营企业建设项目办理流程。推进申请材料分阶段整合,统一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将民营企业核准类、备案类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11、10个工作日。全面梳理规范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事项,确保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一律取消。
清理民营经济领域准入限制有关政策。采取市县自查、社会调查等方式,全面清理2017年4月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历史遗留或规范性文件设置的预核准、初审转报、联合会商、专家评审等审批环节,以及资金、人员、场所等准入条件,坚决破除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
提速民营企业准入准营“一件事一次办”。抓紧推动市本级并指导县区在更多经营主体关注度高、办理频次高的行业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再造准入准营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和审查程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次办好”。
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服务。指导县乡两级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4小时办结”,变更延续登记“即来即办”。依托“冀时办”移动端,全面推广应用“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服务模块,推动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等全生命周期业务“掌上办”。
支持个体工商户“个转企”。推广宣化区、桥西区、阳原县“个转企”试点经验,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继续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实质行政审批内容不变前提下,直接以变更程序更换营业执照。
二、积极压减民营企业运营成本
全面推进“区域评估”。在全市各类开发区(园区)全面推行区域评估,由属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各类评估评价应评尽评,及时对外公布区域评估成果,明确适用情形。规划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考古调查勘探、气候可行性论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直接共享复用,区域内项目不再进行单项评估评价。
加快实现电子合同在线签订。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主体免费提供电子印章,探索推进电子合同在线签署,为企业提供从协商、意愿确认到签署的全过程在线服务。
强化投资建设项目全链条智能化支撑。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融通各市工程建设审批业务系统,对接立项、建设、应急、人防、消防等审批系统,加强从立项招引到验收投产再到后期服务的全过程管理,推进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扩大信用服务企业融资规模。推广“信易贷”模式,强化市级融资服务平台涉企信息共享,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创新一批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产品,进一步发挥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降低民营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成本。推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和电子保函应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可以以多种形式缴纳,工程建设项目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保证金可以用承诺函替代,免交投标保证金。
对全市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性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建立中介服务和技术新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编制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凡未纳入清单的事项,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
三、创新创优民营企业政务环境
全方位提升企业服务(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优化提升市县两级企业服务(指导)中心,统筹部门涉企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咨询、全程帮办代办、辅助业务申报等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在要素需求、投资融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改制上市等全方位的需求。建立健全企业服务(指导)中心跨层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协调联动,为民营企业提供跨层级服务。
推进民营企业服务“极简办”“就近办”。对不需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听证、公示等审批环节,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即来即办;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自助办”等方式办理的,实行“不见面审批”;能够通过电子证照等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免证办。延伸基层便企服务链条,在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打通惠企服务“最后一公里”。
推行民营企业审批“告知承诺制”。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旅行社设立、滩涂养殖、动物诊疗许可等行政审批实施告知承诺,申请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当场作出决定,承诺限期补齐补全申请材料。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规范各类信用承诺内容及应用,开展信用承诺闭环监管。
推动惠企政策精准有效落实。整合政务服务资源、选优配强服务团队,为包联民企提供一对一“管家式”服务。服务团队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工作方式,逐企了解生产销售、经营发展、困难问题等情况,建立“包联帮扶”台账和问题解决清单,“实打实”制定问题解决举措。收集相关部门惠企政策,制定政策明白卡在幸福张家口平台进行更新发布,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解读相关惠企政策,同时将惠企政策推送各县区企业服务中心,由各县区将相应政策主动推送至相关企业,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
四、推进民营企业审批环节“微改革”
取消审前技术审查环节,创新“信用+承诺”改革。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审批事项实行技术审查与审批相分离机制,取消审批前技术审查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进排污许可“信用+承诺”改革,对园区及产业类排污单位简化排污许可审批流程,由排污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后取消排污许可证核发前现场核查环节,对符合条件排污单位直接核发排污许可证。
创新单体建筑“竣工即验收”模式。对办理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非住宅类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满足独立使用功能,公共服务设施已完成的,可提前对单位工程单独开展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保项目高效推进,实现项目早投产早收益。
创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机制。民营企业投资的住宅以外的省市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类项目、工业研发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取得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即可申请分段联合验收。先行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验收、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或合格情况说明,设备可提前进场或提前投入使用。
积极释放住所资源,创新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对“因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为异常”、已经损害产权人合法权益的闲置住所,允许其他经营主体登记使用,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注销便利度。对因经营主体已经注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者其出资的经营主体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进行分类注销,纾解经营主体注销难点、堵点。推行企业开办“全市域通办”,依托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在不改变属地登记机关的前提下,市本级及县区相互授权,通过异地代收、辅导帮办、远程审核、异地发放等方式,实现企业登记“就近办”、“最多跑一次”。
创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网上申报资料齐全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全程不见面,一次也不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企业,以竣工验收意见代替现场勘验环节。
创新交通运输类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货)、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即办件,将受理、审查、审批三个环节改为“受理即审批”一个环节,实现即来即办即走。对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等11个审批事项,将受理、审查两个环节改为“受理即审查”一个环节,压减审查时限。
创新文化行业准入推行“一日办”改革。在内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内资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等审批事项中,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压缩审批时限,全面实施“一日办”改革。
对新设立的社会团体开展主动服务。在社会团体登记中拓宽“主动提醒、上门服务、事前指导”的审批事项范围,利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是民营企业集中地的优势,在日常办件时主动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和行业便民利企政策宣讲,引导民营企业与企业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
实施兽药GSP验收结果共享共用。在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兽用生物制品)中,享用前期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开展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验收结果,取消现场勘验环节,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勘验“无假日”改革。以服务民营企业为宗旨,主动提供节假日不打烊勘验服务。主城区具备勘验条件的,当日完成现场勘验任务;城区外次日必达。推进勘验便利化,对可采用现代通信工具远程视频的,取消人工现场勘验,一律采用“云勘验”的模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创新审批事项网上“云帮办”服务。依托政务服务远程帮办系统,实时在线了解企业诉求,实现远程与企业的在线互动和网上帮助,更好的指导企业申办,讲解政策,帮助企业更快达到审批标准,提升审批效率和群众的体验感。
五、加强民营企业信用环境建设
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涉企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扩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渠道,推动各信源单位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强化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为有关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机构丰富信用服务产品提供数据支撑。
完善涉民营企业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开设合同履约信用监管专栏,与12345热线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省信用平台,建立诚信履约台账,对未按时履约践诺的事项定期督办、逐项销号。配合工信部门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建立定期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公示恶意拖欠账款案例。
健全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评价体系。依据河北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系统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评价体系。对个体工商户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强化民营企业信用激励约束。对守信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实施“信易批”等守信激励措施。执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
六、做优民营企业交易环境
推行招投标“双盲”评审。进一步规范评标行为,全面推广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双盲”评审服务模式,实行暗标评审,分散评标,8月底前盲评率和分散评标率均达100%。10月底前实现省、市、县远程异地评标,维护公平竞争招投标市场环境。
深化招投标领域隐性门槛专项治理。清理招投标过程中针对民营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强化源头治理,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公平竞争审查贯穿于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监督部门检查招标文件的全过程,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公平竞争的隐形壁垒。
七、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
“面对面”服务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局长走流程”、“局长到基层”等活动,市县两级部门领导在窗口一线陪同办、亲身办、监督办,健全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听取企业诉求和建议,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
构建“亲清在线”平台。联通市场监管、税务、社保、交通、商务、海关等部门业务系统,通过资源整合、数据协同,打造政商“直通车式”线上服务平台,在线了解企业诉求和建议、监督审批服务行为,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在线互动、平等互信。
开通民营企业服务专席。在市12345热线开设民营企业服务专席,建立完善民营企业高频事项知识库,7×24小时在线提供咨询答疑、投诉处置、意见受理等服务,精准回应企业诉求。年底前,为民营企业服务事项合理诉求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达98%以上。
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投诉响应和处理机制。综合运用12345热线、“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多种政务服务类问题投诉处理渠道,建立收集、响应、处理、反馈、评价的闭环机制,有效破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
加强民营企业诉求数据分析。运用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信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4大平台开展民营企业诉求数据分析,研判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针对集中反映问题和苗头性事件,及时形成专项报告,助力科学决策。
复制推广一批创新典型经验。鼓励各科室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出一批开创性、突破性、撬动性、引领性的政策措施。强化成果总结与提炼,形成更多可复制的创新成果,积极宣传推广,努力为民营企业打造充满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的改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