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出口退税时,电子税务局系统提示“发票无电子信息”如何解决?
问:我公司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出口退税时,系统提示“发票无电子信息”,应该如何解决?
答:建议贵公司先行排查以下问题: 一是检查申报时录入的增值税发票号码是否正确。二是检查增值税发票的用途是否已勾选为用于出口退税。如以上情况均已排除,发票仍长时间没有信息,建议贵公司通过电子税局相关功能模块,申请查询相关发票信息。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点击“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在线申报”。
(2) 点击“新建”,系统弹出“出口信息查询采集”。在“单证信息”栏,输入缺失的发票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3) 点击“生成申报数据”,勾选数据后点击“正式申报”,即可将申报数据发送给税务机关。申报成功后可点击“申报结果查询”查看审核情况。
(4) 税务机关收到贵公司信息查询申请后,即会协助贵公司查询补发相关发票信息,待信息补发成功后即可解决上述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 出口退 (免) 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 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