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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9日       供稿:张家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编辑: admin       浏览: 395次

(一)救助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

(二)救治范围

以上救助对象其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赠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

(三)申报程序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孤儿“明天计划”资助费用的审批。市民政局负责对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明天计划”资助费用的审批,及对市管县(区)孤儿“明天计划”资助费用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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