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指南
一、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登记程序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
2、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二)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投资人身份证明;
4、企业住所证明;
5、如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法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法规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文件:变更投资人的,提交转让协议书或其他有关法定文件及新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经营范围及方式,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报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负责人变更的,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变更经营范围及方式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报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
5、企业印章。
(七)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分支机构印章或公安部门收缴印章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