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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3日       供稿:张家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编辑: admin       浏览: 375次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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