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户主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当地居委会入户调查访问→符合条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等)→居委会组织审批材料进行社区评议→审批前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将审批材料送街道办事处审核→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后报送区民政局进行联合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审批后公告接审查、评议、核实、公示后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提出补助意见→银行开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按低保政策与居委会签订社区管理协议→由居委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