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大堡镇民政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孤儿类)
(一)申请书;
(二)两张近期兔冠1寸彩色证件照;
(三)填写《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儿意信息审核登记表)、《儿童家庭及病史情况表》(一式两份);
(四)孤儿及其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各1份;
(五)孤儿父每的相关证明材料:1、死亡证明;2、失踪证明;(三人以上村知情人的询问笔录及村、乡、派出所三个部门的相关证明)3、重残证明;4、服刑证明;
(六)孤儿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对其身份的证明村料;
(七)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入户调意见书;
(八)弧儿或监护人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
(九)监护协议书(一式三份);
(十)县级民政部门认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以上材料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