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这些便民利民服务值得期待
社保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是社保政策与社会公众的一个连接点。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是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迈上新台阶。
哪些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
值得期待?
一起来看
精简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身份证件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当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
为从源头上解决无谓证明材料问题
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规范办理时限
优化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核定和支付等业务的流程
例如《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减少办事环节
《条例》对社会保险登记、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等方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作出了规定。
例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将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保经办机构共享。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等。
以信息共享的方式减少办事环节
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提升办事体验
《条例》对社保经办服务的覆盖范围、服务渠道、服务方式都作出了规定。
例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供服务,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确保便民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下一步要做这些事
01
加强对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各项规定。
02
完善配套政策,对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规定清理与之精神不相符的政策文件,制定完善有关配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导意见等,进一步增强各地社会保险服务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03
强化支撑保障,加快建设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社保卡应用,指导各地开展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为《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施行提供有力支持。
04
持续优化服务,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送社会保险政策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打造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社会保险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