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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领取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供稿:张家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编辑: admin       浏览: 308次


一、补贴对象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对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即可,下同)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四、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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