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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1日
供稿:
张家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编辑:
admin
浏览:
563次
受理条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日起
15
日内
办理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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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含)以上开发资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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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最高限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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