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最新实施方案发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央编办 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日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体育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提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执法力量,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依法行政,联合执法,确保“双减”工作扎实有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今年6月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
《方案》提出,到2023年6月,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方案》要求,完善执法合作机制,增强执法工作力量。建立省、市、县三级各部门协调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健全政府牵头协调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违法案件的工作机制,探索将部分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执法事项纳入地方政府综合执法范畴,提高防范和应对重大涉稳风险的能力。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坚持先证后照,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程序、许可内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和资源力量配置,建立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机构,承担本市县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统筹工作。
《方案》要求,各市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部署不少于2次集中专项整治,及时通报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网站平台,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原则,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畅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受理、跟踪查询、结果反馈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寒暑假节假日对隐形变异重点整治
《方案》强调,明确监管执法重点。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训事务的法定职责。执法重点包括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培训材料、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等规定的行为;违规举办竞赛等。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要时段部署专项行动,对隐形变异培训进行重点整治。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本行业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跨区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及审批的线上培训机构案件;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分别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本行业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县(市、区)级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和查处本地区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要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和无证无照违规培训开展综合治理。对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由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相关部门共同查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通过投诉举报、来信来访、行政检查等途径获知相关线索信息的,应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在后续线索核查中发现存在涉嫌违法问题需要立案查处的,应及时通过线索移交方式转同级公安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