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大堡镇民政政策指南(婚姻登记类)
◆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薄;
2、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男女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4、再婚者户口簿婚姻状况栏须注明离婚、丧偶或带离婚证、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明等材料;
5、军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烟登记手续,应出具部队所在地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的《军人婚烟状况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居民身份证等;
6、双方近期背景为红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及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及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分别填写《中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烟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