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张家口交警对国省道南环路中重型货车右侧行驶实行电子抓拍管理!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1日       供稿: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 admin       浏览: 699次
关于中重型载货汽车
在国省道南环路段右行管理
电子抓拍的

通告


   为规范中重型载货汽车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张家口市国省道张宣公路(110国道)路段实施中重型载货汽车靠右侧车道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中重型载货汽车(以机动车登记核准车型为准)在同方向划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路段行驶时,应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在道路畅通状态下可以借用左侧车道超车,超车后必须驶回最右侧车道。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用左侧车道超车,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二、因突发事件或道路施工等情形造成右侧车道中断,导致中重型载货汽车无法在本通告规定的车道行驶时,可以借用中间或左侧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应当驶回最右侧车道行驶。

电子抓拍点位:
一、张宣公路沙岭子电厂过街桥
东向西
二、张宣公路沙岭子电厂过街桥
西向东
三、张宣公路G6高速桥
北向南
四、张宣公路G6高速桥

南向北


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二0二O年九月十八日

       
张家口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313-12345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西大街16号      邮政编码:  075000
备案号: 冀ICP备16018446号      冀公网安备 13070902000256号       技术支持:河北云谷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时间8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