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服务有章可循 我市正式出台《张家口市民中心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要求,近日,我市正式出台了《张家口市民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此保障市民中心高标准运行、全方位服务,切实规范市民中心的管理和服务行为。
张家口市民中心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站式”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全面实行“前台分区受理、后台审核审批、 一厅办结送达”的运行模式,遵循“集中统一、公正透明、便民高效、廉洁规范” 四原则开展运行管理服务。
正式出台的《办法》,将成立市民中心运行管理委员会,从进驻事项管理、 服务窗口及人员管理、运行监督管理这三个方面,全面规范市民中心的运行管理及其服务监督等活动。同时,加强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对进驻部门的事项管理、服务质量、工作效能、政务公开、作风纪律、出勤情况、群众满意度、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作为考核派驻部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