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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供稿:
张家口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编辑:
admin
浏览:
313次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北京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了确保北京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顺利举办,维护首都及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
飞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
等。
孔明灯
参照此通告要求列入管控范围。
二、临时管控时间
:
2021年10月20日0时至2022年3月20日24时。
三、管控原则: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
禁止售卖各类空飘、系留气球。
对于用于国家重点工程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在崇礼赛区开展飞行活动还需经北京冬奥组委批准),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实施。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军队、民航、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处置原则:
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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