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腿” 我市推进企业注销“一门办结”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着力解决网络信息不联通、公告时间过长、简易登记适用范围有限等问题, 近日,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分类注销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的通知》, 对不同情形市场主体实行 “分类注销、一网服务、提前预检、同步办结”, 让企业快速注册“进门”,又能便捷注销“出门”。
科学划分注销类别。根据市场主体类别,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含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下同)清偿完结并书面承诺的市场主体, 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属于快速类,注销“20+1”日完成(注销公示期2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债权债务较复杂企业, 适用普通注销程序,归入提速类。推行“网上办、联合办”服务模式, 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注销“45+1”日完成(债权人公告期45个自然日,公告期满后,提交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注销登记 1 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长期未经营、逾期未清算、吊销未注销企业,探索建立强制出清机制,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对股东失联,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特殊情形难以办理注销的,明确救济途径,依法依规审慎办理。
推行注销 “一网服务”。企业注销能否实现一网申报、 并联审批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根据目前相关工作推进实际,在今年9月底后, 将通过河北省“简易注”市场主体注销一网服务平台, 整合各业务环节文书材料,运用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技术手段, 实现企业登记、税务登记、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公章备案信息、 海关报关单位等涉企事项注销“一网申报、同步指引、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并提供银行账户预约销户服务。
建立提前预检制度。积极推进税务、人社、住建、法院等部门数据共享,为市场主体提供注销前预检查询服务。对未办结清税、社保等事项,或者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正在法院审理阶段的, 提醒市场主体及时办理;经查询无相关事项或相关事项已完结的,提醒市场主体可在债权债务清理完结后依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
后续注销同步办结。通过信息共享,企业登记注销后,人社、公积金、公安、海关部门同步办结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公章备案信息、海关报关单位注销,市场主体无需再单独办理,真正实现“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腿”。
(李鸿雁 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