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啦!
最新好消息!2021年河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啦!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确保6月底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国发〔1986〕26号、厅发〔1985〕67号、厅发〔1986〕340号、劳人薪〔1985〕22号和劳人险〔1983〕3号等文件规定,企业按照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调整办法和标准
基本养老金发放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退休人员(含流聘退休人员),暂参照本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待试点规范到位后,再进行调整,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