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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的办理条件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1日
供稿: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编辑:
admin
浏览:
313次
答:1、符合《卫生区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
4、有与其开展
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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